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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力 筑牢弱势群众法律保护墙

【字号:    】        时间:2023-10-31      

  2021年,松滋市境内发生一起过境硫酸槽罐车侧翻事故,硫酸泄露对周边水体、土壤及村民房屋造成破坏,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松滋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后,全面调查核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有力守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走访中发现,诉讼能力有限的弱势群体面对专业性强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权困难,具有支持起诉的必要。事故发生地周边农户邹某,其房屋农田、附属物等因硫酸腐蚀而严重受损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邹某夫妇文化水平低、经济能力弱,且涉事公司在外省,多次联系索赔无果检察机关得知该情况后,主动帮助和引导邹某全面收集了该运输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的有关证据,确定了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请求。2022年11月7日,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支持邹某起诉12月,松滋市法院一审判决该汽车运输公司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19余万支持起诉并非一诉了之”,2023年4月,在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协调下,双方就赔偿款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目前该运输公司已全部履行到位。

  民事纠纷无小事,支持起诉有温度。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该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有力维护了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促进民事检察和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更好的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松滋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共十三条,涵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原则、案件来源、案件范围、合作方式、三部门具体职责等。《意见》要求,三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法律援助一体化的司法协作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探讨、提出改进意见,汇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该院将以《意见》实施为契机,依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