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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邻结怨只为“巷” 巧促和解化心结

【字号:    】        时间:2024-04-18      

“我们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一直关系融洽,如今闹成这个样子真是不应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你们双方能够各退一步,珍惜多年邻里情……”

公开听证会上,本要对簿公堂的邻居二人敞开心扉,打破隔阂,最终握手言和。近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来到八宝镇永久村进行公开听证,探索轻罪化治理新模式。

杨某与庹某本系邻居,杨某修建自家围墙时,因建筑材料临时占用双方共用过道而产生纠纷,冲突过程中,杨某将庹某摔倒导致其腰椎骨折。庹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杨某立案侦查,经鉴定,庹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虽然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双方系多年邻居,且该案因邻里琐事偶发矛盾引起,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主动了解双方诉求,引导侦查机关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到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引用古人“六尺巷”的故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希望双方都能向古人学习,邻居之间本无恩怨,保持睦邻友好方是和谐生活之道。通过讲道理、说情理、明法理,引导双方化解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检察机关来到村委上门组织公开听证,以案普法暖人心,既展示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法治的温度。我赞同对杨某拟不起诉的决定。”市人大代表靳婷婷表示。

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贴近人民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和呼声,切实实现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轻罪治理现代化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