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松滋市检察院 > 机构设置 > 部门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时间:2020-11-20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情况反映。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检察计财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计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本院机关食堂日常管理;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与协调,负责本院对外宣传、新闻审查和新闻发布工作。对本院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及时更新、实施管理与维护,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统筹协调各内设机构落实“检务公开”工作。

    检察技术工作。负责全院日常信息技术保障,承担一般性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等工作,具体实施智慧检务和信息化工作。

    (院办公室:0716-6241387 传真:0716-624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