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设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奖励表彰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检察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工作;负责本院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奖励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检务督察工作。负责全院内部监督工作,承办接受上级院党组政治巡察有关事项。负责对全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院规定、决定情况督察。承办检察官惩戒工作事项。承担财务管理、重点项目和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司法警察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大队日常管理、值勤和办案警务保障工作。承担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警务保障事项,承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的警务保障事项,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716-624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