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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2      

   

 

第一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为2306.1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1年支出预算为2306.1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630.3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0.7%;项目支出675.79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9.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1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6%。

二、关于2021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为2306.1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3.9万元,增长1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11万元,同比增加217.9万元,增长1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3.6%。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306.1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6.1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6.1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1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630.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30.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0万元;项目支出675.7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7.1万元,增长26.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司法办案需要,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同比减少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全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6.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3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72.9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9.55%,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司法办案需要,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全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为130.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检察院相关处室。根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单位预算中“功能用房”进行重点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17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建设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办案区,整合优化办案环境,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松滋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