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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7日在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中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恳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冲刺两先、打造三城,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适应新常态,服从和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的新期待,以专项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职尽责。

服务非公经济〔注1常态化。持之以恒打击损害涉企权益犯罪。办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4365人;突出惩治裴某等2人集资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检察日报》称松滋市院服务非公工作体现了鄂检担当。加强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呵护龙头企业发展。20163月至今,共受理侵犯白云边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类案件1136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完善检企联系机制。走访非公企业120余次,法制宣传98次;依法处理嘉施利肥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主动上门释法说理,提升企业管理者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

生态保护法律监督全面化。准确把握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部署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小养殖”“小化工等五个小专项〔注2。立案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职务犯罪案件1519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29人,加强企业环保监督,推动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洛溪河环境整治,推动全流域禁采、达标排放,消除污染源;探索生态检察恢复性司法,督促复垦耕地80余亩。着重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与环保局等23个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长效化。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领域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郑某等1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深挖病死猪肉案件线索,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4人,保证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办理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彭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督促发放农民工报酬1000多万元,得到松滋市政府和进城务工人员的高度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脱贫攻坚全员化。将精准扶贫作为头等大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党组专题研究,全员上阵攻坚,帮扶5个村、70户贫困户精准脱贫。开展产业和基础设施扶贫。争取项目资金380万元、筹集帮扶资金30万元、建成通村公路8公里;协助街河市镇平板桥村、新星村成立3个专业合作社,鼓励村民土地流转700亩、解决贫困户就业15人次、实现增收60万元。开展党建促扶贫。参加扶贫村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7次,开展专题党课4次,促进两委班子内部团结,激发党员群众脱贫信心。开展医疗教育扶贫。为扶贫户争取大病救助、医保费用6万余元,贫困户子女助学资金3万余元。开展法治扶贫。深入乡村宣讲法律12次,帮助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纠纷,帮助受害贫困户争取6500元赔偿款;依法为3户贫困户争取各类赔偿、补偿款3万元。驻高阳村第一书记卢梭同志被誉为总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第一书记

二、把握新形势,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为平安松滋建设贡献检察作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4人,提起公诉342人;批准逮捕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919人、两抢一盗及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4770人、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16人。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941人、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1622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办理了案情重大复杂的覃某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检察官语重心长的庭审教育让近半数的未成年被告人留下悔恨的泪水,此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以脱轨为题专门报道。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66人、813人,其中不批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拟附条件不起诉24人。履行特殊检察制度。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5人次,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11人次,组织亲情会见4人次。开展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以保护女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组织宣讲19次,覆盖学生两万余人;参与建设和运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模拟法庭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牢记政治年要求,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安全维稳工作。主动为十九大期间缠访闹访的某镇村民梅某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和支持梅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全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144人,严格日清月结排查,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功对被骗卷入传销的水镇赵某某、李某某等1360岁以上老人开展稳控工作,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转段升级,延伸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探索前店后厂模式,重点监督乡镇站所执法行为;依法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解决因案致贫问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人,为两名刑事被害人家属申报司法救助金5万元;控申部门连续七届21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贯彻新要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肃贪。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229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犯罪1118人,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11人,大要案5人。

坚决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重点查办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大影响坏的蝇贪案件。依法查处斯家场镇村干部万某等5人涉嫌贪污扶贫资金窝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查办某乡镇司法所所长挪用公款案。推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治理,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曾某等人玩忽职守造成大面积农用地未被复垦的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和预防,重点查办医疗、扶贫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人、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10人,确保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落地落实。查办松滋市医疗卫生系统裴某、胡某涉嫌受贿窝案。查处南海镇5名村干部贪污、挪用生态移民专项资金案,极大的震慑了农村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职务犯罪。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坚持打防结合,开展检察官七进,举办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20余次。与邮政集团公司松滋分公司共同推行邮路职务犯罪预防,做实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专题报告1篇,市长作出重要批示,相关对策建议被采纳。

四、顺应新期待,强化和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专项立案监督8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次;在市公安局支持配合下,在新江口等5个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室,探索刑事执法活动常态化监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27人,改判3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回复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依法对松滋市水利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公开审理并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成为荆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当庭宣判的首例。湖北省基层民行工作推进年现场会在松滋召开,民行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严格法定办案期限监督,发出《超期羁押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稳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变更强制措施30件,变更率100%。开展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漏洞27件,提纠率100%。开展清理整顿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向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提出纠正违法7人次、收监建议7人次,审查减刑3人次、提出不予减刑的检察建议2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完成录入涉财产刑检察档案508件,对22件开展核查纠违。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等相关制度体系,实行案件质量评查文书随案运行、案件管理线上统一运行、办案过程监督逐案过滤,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委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认真研究过渡时期工作衔接机制;全面开展与转隶人员交心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办案规模走在荆州前列,实现了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任务不减、人心不散。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实现侦捕诉信息无缝共享;对无社会危险性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88人、不起诉1013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1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五、着眼新发展,维护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立足提升司法公信力,毫不松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培养优良作风。坚持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及每周五支部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制度规范,三项整治工作得到松滋市纪委充分肯定。

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抓队伍建设。搭建团队学习、外出交流、岗位练兵、写作实战、业务培训的青年干警成长平台,开展技能培训10期,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团支部书记3个岗位竞岗,做好后备干部储备。抓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学习十九大、规范立公信主题演讲、调研征文等活动,建成检察文化展区;开展十星检察官评选,以身边典型为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通过验收,被表彰为荆州市文明单位。抓科技强检。建设科技强检信息化平台,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运用信息化服务办案。

严格规范司法。全面规范运行统一业务软件系统,强化对办案各环节的动态监控,实现重规范、重细节的精细化管理。做好日清月结工作,对454件案件开展司法办案质量大评查。推进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6条、法律文书345份。紧紧扭住职务犯罪侦查规范不放松,纪检部门监督职务犯罪案件“4+3”办案制度落实29次。认真开展四项清理〔注3工作,全部实现零报告,得到荆州市检察院充分好评。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参加公众开放日、旁听案件审查等多种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不诉、拟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监督率100%。接受群众监督,宣传检察故事,在国家级期刊上稿20篇,省级以上媒体发表35篇,创历史新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松滋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荣誉和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待增强,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创新。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不够充分,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没有取得明显突破,对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相对薄弱,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和探索不够深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考评机制不健全,干警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是检察工作的改革之年、创新之年、调整之年,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松滋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上体现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改革创新中破解发展难题,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以全市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中心工作中谋划布局,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二,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落脚点,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平安松滋建设,突出打击影响社会安定、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依托检察服务站,积极参与立体化综治维稳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爱留守儿童。

第三,以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为突破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的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突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民利。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长效化建设,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每一次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以强化司法责任制为关键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对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划转后的新挑战。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据裁判要求,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改革配套制度,确保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第五,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着力点,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把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好的作风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坚持人才兴检,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开展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让松检匠人精神成为助推松滋检察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务实重行、深耕细作、开拓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充分履职,努力开创新时代松滋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松滋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注释:

1、服务非公经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五个小专项:围绕松滋市美丽乡村建设、一江两岸经济建设青山绿水工程,开展村居周围规模化养猪、养鸡造成土壤、水体污染的小养殖专项,群众身边环保不达标、证照不齐全、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一江两岸周边未批先建、违法乱建的小建筑专项,非法占地的小矿山专项,长江流域破坏长江干支流水环境、危害河道航运安全的非法采砂专项。

3、四项清理:对久立未决案件、未处理或未正确处理的涉案财物、未及时依法解除或变更的强制措施和未依法及时延长或者解除的侦查措施、已办结未归档的职务犯罪诉讼档案开展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