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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9月主要业务数据

【字号:    】        时间:2023-10-27      


一、刑事检察业务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3年1-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05件393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1件281人;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共62件109人。在不捕人数中,证据不足不捕23人,不符合徒刑条件不捕3人,无逮捕必要不捕82人。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0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

2023年1-9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561件813人。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27件486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50件193人。在不起诉人数中,情节轻微不起诉185人、证据不足不起诉8人。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提出复议0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318人,其中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271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三年)46人,缓刑151人,免于刑事处罚0人、无罪0人。

(三)诉讼监督情况

2023年1-9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9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采纳率95%以上。二审程序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已纠正3件,纠正率100%。

(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2023年1-9月,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审结456件649人。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2023年1-9月,针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件,已纠正39件;对社区矫正与剥夺政治权利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件,已纠正29件;财产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23件,已采纳23件;书面提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4件,已采纳4件。

三、民事检察业务

2023年1-9月,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共受理14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审结1件,支持起诉1件。

四、行政检察业务

2023年1-9月,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案件监督11件(上期未办结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采纳15件,终结审查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五、公益诉讼业务

2023年1-9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立案办理47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磋商解决26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审查起诉终结案件9件。

六、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

2023年1-9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26人,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10件17人,不批捕或不决定逮捕5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件47人,起诉7件14人,不起诉8件15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3年1-9月,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案件3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受理民事监督类信访案件16件,移送本院有关部门16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提起救助5件,发放救助金7.8万元。

八、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2023年1-9月,通过案管受理(不含业务部门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共计26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8件、一审公诉案件54件,立案监督案件6件、纠正违法案件11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7件、民事监督案件11件、公益诉讼案件43件、其他类型案件1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