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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①丨让文化遗产“熠熠生辉”

【字号:    】        时间:2023-06-09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接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6月10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让这些宝贵财富世世代代接续传承,是对历史文化最好的尊重,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松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个(松滋说鼓子),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个(松滋说鼓子、白云边酒传统酿造工艺、松滋滚灯舞、双镲锣鼓、“毛把烟、砂罐茶”)。同时,拥有省级非遗传承人3人,荆州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个、荆州级非遗传承人6人,松滋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4个。

今年3月,松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春霖一行前往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研座谈会,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部门间协同配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知识产权“检察+行政”保护新模式,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5月,“松滋市人民检察院(非遗项目)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市群艺馆(市非遗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院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司法保护方式,切实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松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撑起法治“保护伞”,助推非遗文化在传承与创新中迸发新的时代活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在肩。下一步,松滋市检察院将在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基础上推动检察职能融会贯通,严厉打击侵犯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拓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一步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之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