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一起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化解了

【字号:    】        时间:2022-07-05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感恩!今后我一定强化法律意识,依法行事,把往后的日子过好。”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成功促成“官民和解”,一起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2015年4月,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一直未履行行政罚款。后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松滋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未履行的罚款本金174000元及加处的一倍罚款,因当事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6年6月中止本次执行。此后赵某以已停止侵权行为、个人经济困难为由,向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减免行政罚款,但该局认为减免罚款于法无据,双方争议未得到解决。

今年6月初,赵某委托其哥哥从异地赶回松滋处理该案,其哥哥表示愿意代为履行174000元罚款,但希望行政机关予以免除加处罚款。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虽也有和解意向,但对于能否减免加处罚款存在顾虑,双方争议再次被搁置。

6月下旬,松滋市检察院在“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走访中发现该案线索。承办检察官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后,多次向行政机关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并通过电话联系赵某了解案件具体细节及其家庭情况。经调查,在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在辖区税务机关注销了税务登记。检察官还了解到,赵某系退役军人,其本人及其父母均患有癌症,还有11岁的小孩需要抚养,家庭情况十分困难。

检察官办案组综合核实情况分析认为,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其行政处罚合法,在当事人不依法履行行政罚款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亦合法,法院在当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裁定中止执行也并无不当,而加处罚款的履行是赵某与行政机关的争议焦点,此案搁置7年之久也是双方的一块“心病”。

为促使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能够尽早得到实质性化解,松滋市检察院于日前启动行政争议化解程序,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1名听证员,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就听证员的提问,详细介绍了赵某的特殊家庭情况和该案符合减免加处罚款的情形。

检察官在此基础上,围绕本案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能否减免问题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进一步弥合了分歧。检察官认为,行政机关无权因当事人经济困难作出减免罚款的决定,但考虑本案赵某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在家庭困难的情况下仍诚心履行,其符合行政强制法中“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情形,行政机关可适当减免加处的罚款。

经过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赵某在此前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履行行政处罚态度真诚,其个人及家庭确有困难,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行政机关予以减免加处罚款的建议,一方面彰显了执法监管初心,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行政处罚在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人民监督员说道,“这不仅是一场听证会,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能动履职,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促成本案争议圆满解决,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据悉,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采纳了听证会建议,该局与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对赵某予以免除加处的罚款,赵某一次性缴纳罚款本金,该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该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多方调查了解核实、沟通协调,通过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温度,同时促进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